各有关单位:
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《关于开展注册公共设备工程师、注册电气工程师、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工作的通知》(建办市函〔2010〕9号)要求,自2010年4月1日起,全国统一开展注册公共设备工程师、注册电气工程师、注册化工工程师等专业的注册工作。
现将该通知予以转发(详见附件),请各单位遵照执行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关于开展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、注册电气工程师、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工作的通知
二○一○年二月二十三日
单位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二条2号院二号楼 102
电话(传真):010-68016541
邮箱:xiehuigongyou205@126.com
邮政编码:1000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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